关于启用仓山区南江滨西大路超重非现场法律体系的公告

 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《城市路途管理条例》等规则,为遏止超重(即超越桥梁规划荷载)车辆通行解放大桥,我委已建成仓山区南江滨西大路管理超重非现场法律体系(不泊车称重和电子抓拍体系)。该体系经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,检定根据为JJG907-2006《动态公路车辆主动衡器》检定规程。现决定于2026年5月1日0时起正式启用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  监测点施行全天候24小时称重、抓拍,监测点前方设有提示牌,后方设置LED超限提示情报板,桥头设置超重车辆上桥抓拍点。

  超重车辆禁止右转驶入解放大桥(限载10吨)。违法驶入解放大桥的超重车辆,我委将依法进行追寻处理,对超重运送车辆驾驶人、所有人或管理人施行行政处罚。

上一篇: